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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二〇〇六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见上)
二、报名考试办法 ●江苏省考生:(见附表11) ●外 省 考生:1、外省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省(市、区)招生办的资格报名和我院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即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考试前必须先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所属省专业考试证件。考生再持上述证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三张按规定时间直接到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缴报名费20元、专业考试(分初、复试的)费各100元;不分初、复试专业,一次性报名、考试费140元(暂定)。凡未到户口所在地省(市、区)招生办进行资格报名者,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2、我院在全国不同地区分别设有美术类、音乐类、表演类、舞蹈类等专业考试点,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籍考生均须参加本院在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可自选考点就近报考。所有考生可报考一个专业,也可报考两个以上专业。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可向我驻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入境后,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同址,电话:020-37628695、37626581)或福建省暨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电话:0591-7843064),也可到香港考试局(电话:00852-23280061)、香港中国旅行社、澳门中华教育会(电话:00853-333611)、澳门中国旅行社、北京考试院报名(电话:010-62114253、62121932)。考生应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三、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见附表1——附表10)
四、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见附表11——附表16)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3、身心健康,符合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美术类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表演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服装展示专业男生应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应1.70米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志愿填报 我院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将我院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参加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凡兼报尚美学院专业的,必须按我院发给的“回执要求”填写清楚,并按期回寄我办,以作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在录取批次如已明确规定为“三本批次”(或本科独立学院)的,考生应将尚美学院的报考志愿信息填在规定的批次栏目中,如考生所在省未划分“三本批次”(或本科独立学院)的,我办将按提前录取批次办理录取手续。
七、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生源不足将适当考虑从同类相近专业调剂。我院对全国各艺术院校附中专业优秀毕业生和专业优秀的其他考生将分别有优录政策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待定。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查实清楚。五月份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招生录取办法及其相关信息。
八、有关事项 1、专业考试后,专业合格者我院将寄发 “高等艺术院校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学费标准、本院专业志愿征求意见反馈表等材料。2006年4月15日后,所有复试的考生还可通过我院招生网站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 2、专业成绩合格者,凭学院的“高等艺术院校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招办地点报名,按照户口所在省对艺术类考生的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我院只接收全国高考成绩作为入学考试文化课成绩,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除外),一律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06年起,无论文科、理科,数学成绩将在录取时,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 4、本科专业计划学制除雕塑专业5年之外,其余所有专业计划学制均为4年制。 5、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6、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新生均须交费上学。二〇〇六年新生学费执行江苏省物价部门规定,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再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查实清楚,量力填报志愿。 7、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 8、我院设有多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将按有关规定解困、助学。 9、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艺术学院是培养高级艺术人才和艺术家的摇篮,是莘莘学子向往的艺术殿堂,她将张开热情的双臂欢迎全国各地热爱艺术事业的有志青年前来学习深造!
学院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学校网址:www.njarti.edu.cn 招生网址:www.njarti.edu.cn/zhaoshe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