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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补考有哪些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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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非考生本人原因(如试题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情况)而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各考点应将初步审查同意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安排补考。同时函告考生报考单位,请他们寄来补考试题。
  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难易程度应与统考相一致。
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统考结束的一个月以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国家教委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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