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首页 | 普通高校 | 民办大学 | 网络学院 | 考研频道 | 外语 | 精品院校 | 特色教育 | MPA/MPACC| 律师维权
 新闻 | 招生总汇 | 独立学院 | IT 教 育 | 助学产品 | 高考 | 中外合作 | 留学海外 | 成人教育 | 择校论坛
择校考研祝你成功! 考研首页 考研信息 考研心路 考研书架 考研资料 考研指南 专业学位 考研论坛
站内搜索
最新更新

·西安培华学院08年热招
·重庆出台系列优惠政策 大力
·陕西省地震灾区2008年高考及
·北大称将适当调整和增加在川
·甘肃08高考如期举行 地震未
·听力设备受损 四川高考取消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成立
·大连翻译学院5月13日向灾区
·复读行业十大领军人物
·东北财经大学关于对四川受地

在线调查
您的位置:首页 >> 新浪考研 >> 考研信息 >> 考研实录 >> 正文
教育部最新规定:考研违规将被记一笔
】【】 【双击滚屏】【打印】【关闭

 

  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参加2006年1月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如有违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并提供给有关高校参考。

  针对当前研究生报考人数不断增长、考试安全面临挑战、提高生源质量压力增大的新形势,教育部针对200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将违纪考生记录上报,汇总后反馈给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

  据了解,建立违纪考生记录档案的要求是根据今年5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而制定的。档案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发生违规行为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建立相应的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用于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含有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在考生特征标志信息项中,对有违规记录的考生统一用字母W予以标识。录取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等学校提供违规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同时,教育部还要求把考试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考场建设和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根据教考分离原则,命题和审题人员均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考研辅导班,高校在职教师不应参加社会考研辅导班活动。”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招生单位进一步研究和加强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提高复试质量,维护公平公正。招生单位不得擅自减少复试内容和要求,或随意扩大复试比例。同时继续进行高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记者:王兆鹏)


打印本文 | 返回页首 | 关闭窗口
上一篇:2005年在职读硕联考12月出成绩 报考人数增4万
下一篇:2006年西部计划享受研究生加分待遇志愿者名单(地方项目)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会员名称:
密码:
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字符)
  查看评论

2005年在职读硕联考12月出成绩 报考人
河南考研报名确认第一天 工作人员态度
安徽理工大学研招访谈:我校地质工程
西南大学研招访谈:复试要测试外语听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访谈:本学校博士生
武大教授发布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湖北名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招访谈:热门专业竞
北京师范大学研招访谈:文理科实力都
新乡医学院研招访谈:大专毕业两年后
从开始准备到被录取:决定考研成败的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4472311-60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