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首页 | 普通高校 | 民办大学 | 网络学院 | 考研频道 | 外语 | 精品院校 | 特色教育 | MPA/MPACC| 律师维权
 新闻 | 招生总汇 | 独立学院 | IT 教 育 | 助学产品 | 高考 | 中外合作 | 留学海外 | 成人教育 | 择校论坛
    
·江南大学研招访谈:硕博连读可入校后再申请
·网管必读 宽带路由器常见故障巧排除  
·中国传媒大学200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0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
·掌握Cisco IOS测试命令的多种用法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2006普通本科招生简介
·“艺考热”出现转折 美术高考生源锐减
·2005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50强
·2006年上海市高考艺术类招生数学计入总分
·06高考艺术特长生11月中旬报名 招生院校增四
·推荐内容·
·相关连接·

yisou.com

 首页 >> 民办学校 >> 政策法规 >> 正文 我要投稿
山西:民办学校招生广告须备案虚假宣传将受惩
新闻来源:
2008-5-12 10:21:53
】【】 【双击滚屏】【打印】【关闭

  6月1日起,民办学校在山西省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均须对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备案。未经备案以及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虚假或擅自改动已经备案内容、逾期刊登及涂改招生简章和广告有效期的,将由备案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通报和处罚。

  为避免民办学校以虚假宣传蒙骗学生,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民办学校于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前向学校审批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经备案后方可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

  《办法》规定,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包含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全称,办学许可证号、广告备案号,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及具体校址。

  针对一些学校在媒体广告或宣传单上的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等行为,《办法》要求,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在不同媒体发布同一内容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在备案有效期内不需重复办理备案手续。学校如需对已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更改、变动,应重新履行审核备案程序。

  此外,民办学校不得将招生简章和广告的资格转让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虚假的“联合”办学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变相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未经备案以及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虚假或擅自改动已经备案内容、逾期刊登及涂改招生简章和广告有效期的,由备案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通报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编辑
打印本文
|
返回页首
|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择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择校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关于我们 | 广告招商 | 免费服务 |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 合作单位
联系电话:010-84472929-618 E-mail:zexiao@sina.com 京ICP证040250号
北京中青世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