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高等学校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教育的通知
吉教师字[2005]1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培养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师资,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高等学校进行基础教育新课程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司[2003]25号)。省教育厅要求各举办教师教育的高等学校(含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其他学校)从今年起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教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教育的认识,培养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型师资。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等诸多方式都有深刻的变革。高等学校要应对这种变化,要提高认识,变革人才培养规格、培养模式、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广泛、深入地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教育,培养具有新的教育理念、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新型师资。
二、将基础教育新课程教育纳入学校的教学工作。2003年,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师范院校教师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的指导意见》(吉教师字[2003]8号),要求各校通过送学科教学论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和以校本培训等形式开展对教师的新课程培训,为今后在师范生中全面开展新课程培训奠定基础。有关高等学校要主动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根据本校实际,对原有的培养规格和课程计划进行修订,精心组织,采取必修课、选修课、专题讲座或专题讨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新课程教育。在教育见习和实习中也要侧重培养学生适应新课程的教育教学技能和能力。
三、利用基础教育新课程教材进行基础教育新课程教育。《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师范生读本》是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会聘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编写的,经教育部师范司审定推荐的适合师范院校新课程教育的教材。全书致力于创造一种全新的解读方式,以教材的方式呈现新课程,以新课程的理念陈述新课程,全面反映最新的研究进展,将对师范生学习新课程,掌握新课程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将其选定为我省高校学生开展新课程教育的指定教材。
四、各校可以直接与高等教育出版社联系《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师范生读本》的征订事宜,也可将订数于7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组织统一征订。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范处 潘飞,电话:0431-2760337。
高等教育出版社胡巍,电话:010-58581847,
(0)1391605737。
附件: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进行基础教育新课程专题教育的通知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